1、砂石廠的解決能力可依據高峰時段商混月澆筑受力性能以及該時段內其它砂砂石料月需用量,計及處置、運送、堆存、澆筑等磨耗以及棄料量后決定,封凍期歇業的砂石廠,還應按布置生產期校核解決能力。
2、應依據供給碎石機的原石料大粒徑與終產品粒徑之比,決定骨料生產的粉碎段數。
3、河砂石顆粒級配與商混需用骨料顆粒級配較接近,直接使用率在90%以上時,可采取簡要的開路技術步驟。
4、河砂石顆粒級配與商混需用顆粒級配不同較大,當原石料中粗料含量偏多時,宜采取閉路技術步驟進行顆粒級配控制;當原石料中粗料含量偏少時,可補充部分人工粗料或將部分細料作棄料解決,兩者進行對比后決定。
5、河砂砂石料含砂率較低時,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解決:
1)利用多余的粗料制砂補充。
2)將部分粗料作棄料解決。
6、河砂細度模數不滿足要求時,可采取以下措施進行控制:
1)河砂細度模數偏小時,可利用部分粗料制粗砂進行控制。
2)河砂細度模數偏大時,可經棒磨機處置,控制其細度模數。
3)河砂細度模數不穩定期,可將砂篩選分級分級為0—3毫米、3—5毫米兩級,分別堆存,按份額攪拌后運用。
7、大、規模中等機制砂石廠宜采取分段閉路步驟生產粗料,也可采取閉路步驟生產粗料,小產量機制砂石廠可采取閉路或開路步驟生產粗料。
8、大、規模中等機制砂石廠宜采取棒磨機開路步驟生產機制砂,經生產性試驗,成品砂品質滿足要求時,可采取整型破碎圓錐碎石機坐產機制砂或以整型破碎圓錐碎石機為主以棒磨機為輔生產機制砂。
小產量機制砂石廠可采取棒磨機或PF反擊破生產機制砂。
9、砂石原石料的含泥量大于程度規定的要求時需進行沖冼,礦山振動篩上的沖冼水壓力應大于0.2MPa,砂石原石料含有黏性泥團時,應設置專門的清洗機械進行解決。
10、大產量機制砂石廠,如砂砂石料料源的巖性無實際項目的同類巖性可供借鑒,則應進行砂砂石料生產性試驗,以測定在實際生產條件下,該類石頭粉碎以及制砂成品的粒度散布、成品率、針片狀含量、砂石機械產量等規格,做為技術步驟布置計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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